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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认真做好国际金融危机形势下交通安全和行业稳定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ZDDBG168566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厅办公室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认真做好国际金融危机形势下交通安全和行业稳定工作的通知
主题分类: 陕交函文件 发布日期: 2009-03-24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交通局,厅直各单位:
为认真做好当前金融危机形势下交通行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确保全省交通系统治安环境良好和行业稳定,根据《陕西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国际金融危机形势下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工作的通知》(陕综治办[2009]6号)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金融危机形势下交通安全和行业稳定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受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和世界经济衰退的影响,我国经济发展遭遇严重困难和严峻挑战,各种不安全、不稳定、不确定因素随之增多,给当前我省加快发展的交通行业造成的负面影响逐步显现,行业安全、稳定形势日趋复杂多变。全省交通系统各单位、各部门要站在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和“保安全,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准确把握形势,增强忧患意识,充分发挥综治优势和职能作用,狠抓行业安全和稳定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为实现我省交通加快发展的目标任务提供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二、加大力度,切实维护交通运输系统安全形势稳定和治安形势良好
(一)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开展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活动,根据省厅《关于建立健全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的通知》(陕交函[2009]178号)相关要求,完善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深化公路养护、道路运输、水上交通和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及时发现和整改当前较为突出的安全隐患,加大对客运站(场)、渡口码头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时段、重要路段的排查整治力度,坚决防止群死群伤重特大事故发生。因对安全隐患排查不到位或者整改措施不落实而引发事故的,严格实行责任倒查,依法严肃追究责任。要依法从重、从快查处各类交通安全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黑车”、三无车船非法载客、超载、超限非法营运和超速行驶等行为,维护正常的运输市场秩序。
(二)认真做好行业稳定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针对当前矛盾纠纷和群体性上访事件多发的状况,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和化解工作,重点排查涉及企业经营困难、人事改革变动等引发的各种不稳定因素和问题,防止矛盾积累和激化。要密切关注生产一线职工和燃油税费改革导致的待岗人员,及时掌握他们的诉求和思想动态,积极提供服务,加强心理疏导和政策宣传教育,把可能引发矛盾冲突和群体上访因素妥善处理在萌芽状态和基层,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确保行业稳定。
(三)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高度重视当前行业安全和稳定形势的分析研究,加强对各种不安全、不稳定、不确定因素的收集和梳理,建立健全应对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预测预警机制和应急预案,有预见性地排查化解各种风险和矛盾纠纷,减少和避免行业重大安全事故和群体性事件发生。
三、加强宣传,营造有利于行业安全和稳定的社会舆论氛围。
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种媒体,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等各种形式,进一步加大行业安全和稳定工作的宣传力度,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人民群众对平安建设的知晓率和参与率。要组织人员积极参加三月份综治宣传月和平安建设宣传工作,为全国、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表彰大会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要密切关注影响行业安全和稳定的信息,主动做好答疑解惑工作,掌握舆论主导权,严防危害行业安全和稳定信息的传播。
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保持通讯渠道畅通,妥善处理各种突发事件和险情,并做好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和紧急突发事件的信息上报工作。要加强与公安、气象、卫生、安监等部门的信息沟通和工作协调,做好行业安全事故救援和应对突发事件各项准备工作,确保一旦发生事故和险情,能立即出动,及时、有效实施救助。
厅总值班室电话:029-88455099  传真:029-88455011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章)
 
二○○九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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